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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6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或“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刊登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预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并
反馈。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加加食品出具的承诺函
   (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的承诺:
    1、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本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合兴基金
已经依法注册成立。相关信息已经依法公告。本公司依据相关的协议约定认缴及
实缴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及自筹资金,非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投资合兴基金。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与合兴基金共同进行投资。
    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认购合兴基金发行的产品。
   (二)关于不变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承诺: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本公司不存在已
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本公司未来三个月不存在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的计划。
    2、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将严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规定
的用途使用,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本公司将依法建立健全专项募投资金账户并专款专用于补充公司之流动资
金。
    3、相关资金用途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予以明确并公开披露,相关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实际控制人杨振家庭出具的承诺函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家庭成员杨振、肖赛平、杨子江(杨子江为杨振与肖赛
平夫妇之子)出具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承
诺函内容如下:
    自加加食品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以及本
人控制的公司或企业不存在减持加加食品股份的情况。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公
司或企业不存在减持加加食品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不会减持加加食
品的股份。
    如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由
此所得收益归加加食品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出具关于加
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承诺函内容如下:
    自加加食品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 年 3 月 20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企业不存在减持加加食品股份的情
况。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
的公司或企业不存在减持加加食品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不会减持加
加食品的股份。
    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或减持计
划,由此所得收益归加加食品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出具的承诺函
   (一)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包括:
       1、卓越投资的股东:杨振、杨子江、肖赛平;
    2、卓越投资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新疆嘉华
湖湘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香港加加集团有限公司;
    3、卓越投资股东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公司或企业:香港
盘中餐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盈豐创建地产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湖南盈兴地产
发展有限公司、台湾可可槟榔屋连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加华卓越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北京森根比亚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卓越投资的关键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卓越投资的董事、
监事、高管(关键管理人员)为杨振、杨子江、肖赛平。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
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二)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前述关联方分别出具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承诺函内容如下: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以及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或企业不存在减持加加食品股份的计划,且承诺在上述期间
内不会减持加加食品的股份。
       如本公司/本人以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由此所得收益归加加食品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
任。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