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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2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和促进公司规范经营的目的,
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有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对
外担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慎研究和核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我们认定公司在执行国家政策精神,履行回报投资
者承诺并兼顾持续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拟定的《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是积极、恰当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良好地兼顾了股东利益与公司发
展,同意拟定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5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财务、业务相关资料, 2015 年上半年,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
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了玻璃瓶采购的关联交易,此关联交易已
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批准,经核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 2015
年度预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经核
查,2015 年上半年,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能自觉约束和规范
关联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经核查,2015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2015 年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前期未发生且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含上市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白燕                 、刘定华           、姚禄仕               。

                                                           2015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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