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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2015-10-1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我们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公
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的
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并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为此,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白燕             、刘定华           、姚禄仕                。

                                                      201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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