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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2015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2016-04-2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确保玻璃瓶的及时供应,保证玻璃
瓶质量,预计全年将与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
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7.41 亿元的 5.74%。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共向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 23,251,319.61
元的玻璃瓶。
     2、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同意 2015 年度公司分别向关联方长沙可可
槟榔屋有限公司、长沙云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产成
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向关联方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销售产
成品 2,906,075.77 元。公司向关联方长沙云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产成品
1,182,686.50 元。
     3、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共向关联方宁夏可
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味精金额为 9,597,803.43 元。(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
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参股该公司,持股 1.76%))
     除此之外,2015 年未再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组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
方人员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和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2015年没有发
生对外担保事项,前期未发生且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含上市公司为
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规避了担保风险。
     三、2015年度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并严格执行,各关
联方也严格遵守了所签署的不占用公司资金、资源的相关承诺,2015 年没有发
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资
源的情形,公司和股东的财产与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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