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加加食品 股票代码: 0026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振 住所: 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通讯地址: 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股份变动性质: 因协议受让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肖赛平 住所: 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通讯地址: 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股份变动性质: 因协议受让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杨子江 住所: 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通讯地址: 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股份变动性质: 因协议受让方式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与肖赛平是配偶关系,杨子江是杨振与肖赛平之子,故认定杨 振、肖赛平、杨子江为一致行动人。 签署日期: 2016年6月24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加加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4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 7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7 -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 9 -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 9 -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 10 -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 11 -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12 -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13 -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 14 -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加加食品、上市公司 指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卓越投资、转让方 指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姓名:杨振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2419621202**** 住所: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通讯地址: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姓名:肖赛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2419630208**** 住所: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通讯地址: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4- (三)姓名:杨子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2419870118**** 住所: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通讯地址:宁乡县玉潭镇宁乡大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最近五年内的职业、职务及与所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在其他单 任职人 其他单位名称 位担任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职务 董事长、 杨振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 2010 年 10 月 15 日 2016 年 10 月 15 日 经理 杨振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10 月 17 日 2016 年 10 月 16 日 杨振 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05 月 29 日 2018 年 05 月 28 日 杨振 香港加加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07 月 12 日 2018 年 07 月 11 日 杨振 香港盘中餐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09 日 2017 年 11 月 08 日 台湾可可槟榔屋连锁企业集团 杨振 董事 2012 年 11 月 04 日 2018 年 11 月 03 日 有限公司 杨振 宁乡县东湖塘老院 名誉院长 2013 年 01 月 10 日 肖赛平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 年 10 月 17 日 2016 年 10 月 16 日 肖赛平 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2 年 05 月 29 日 2018 年 05 月 28 日 肖赛平 香港加加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07 月 12 日 2018 年 07 月 11 日 肖赛平 香港盘中餐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09 日 2017 年 11 月 09 日 台湾可可槟榔屋连锁企业集团 2018 年 11 月 03 日 肖赛平 董事 2012 年 11 月 04 日 有限公司 副董事 杨子江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15 日 2016 年 10 月 15 日 长、董事 杨子江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10 月 17 日 2016 年 10 月 16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振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0.08%,通过卓 越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0.43%,直接持有卓越投资股份,持股比例为 51%;肖赛平女士过卓越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1.53%,直接持有卓越 -5- 投资股份,持股比例为 28.8%;杨子江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2.16%,通过卓越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8.09%,直接持有卓越投资股份, 持股比例为 20.2%. 三、最近五年内受处罚、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也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振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6,353 万元 51% 2 香港盘中餐粮油集团有 股权投资 10,000 港元 95% 限公司 3 台湾可可槟榔屋连锁企 股权投资 10,000 港元 95% 业集团有限公司 除上述企业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六、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 杨振与肖赛平是配偶关系,杨子江是杨振与肖赛平之子;故认定卓越投资、杨 振、肖赛平、杨子江为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前 协议转让后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 少其持有的加加食品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卓越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加加食品股票共计24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21.27%。杨振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增持加加食品股票116,840,0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10.14%。肖赛平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增持加加食品股票70,560,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3%。杨子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增持加加食品股票57,6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16 年 6 月 22 日,卓越投资召开股东会,股东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充分讨论并决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卓越投资所持有的 245,000,000 股加加食品股 份转让给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当日,卓越投资与杨振、肖赛平、杨子江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卓越投资将其持有的加加食品无限售流通股 245,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3.10%,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分别转让给杨振 116,840,000 股,肖赛平 70,560,000 股,杨子江 57,600,000 股。详见 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3)。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日:2016 年 6 月 22 日 2、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杨振、肖赛平、杨子江 -7- 3、股份转让 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加加食品股份 245,000,000 股(占加加食品股 份总数的 21.27%)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其中:杨振受 让 116,840,000 股,肖赛平受让 70,560,000 股,杨子江受让 57,600,000 股。 4、股份转让价格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 的前 1 个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0%,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6.43 元,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575,350,000 元(大写:壹拾伍亿柒仟伍佰叁拾伍万 元整)。其中,受让方分别应当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下: (1)杨振应当支付 751,281,200 元; (2)肖赛平应当支付 453,700,800 元; (3)杨子江应当支付 370,368,000 元。 受让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 60 日内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1,575,350,000 元(大写:壹拾伍亿柒仟伍佰叁拾伍万元整)。 5、税费的承担 协议各方应依照有关中国税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 任何税项。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义务人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卓越投资 461,419,200 40.05% 216,419,200 18.79% 杨振 937,653 0.08% 117,777,653 10.22% 肖赛平 0 0% 70,560,000 6.13% 杨子江 24,840,000 2.16% 82,440,000 7.1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振、杨子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基于上市公司董事、 高管身份做出了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股份锁定承诺;杨子江所持股份存在被质押, 不存在被冻结情况,不存在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肖赛平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基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管身份需继续履行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股份锁定承 -8- 诺;杨子江所持股份存在被质押,不存在被冻结情况,不存在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75,350,000元(大写:壹拾伍亿柒仟伍佰 叁拾伍万元整)。其中,受让方分别应当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下:杨振应当支付 751,281,200元;肖赛平应当支付453,700,800元;杨子江应当支付370,368,000元。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适 时对上市公司进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开拓新业务,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 竞争力。若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实施前述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 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在未 来十二个月内实施前述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不排除 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对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并按照有关法 -9-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进 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调整的 可能。若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实施前述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 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做出调 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 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为一 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 产生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做出了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 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 (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 - 10 -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做出了承诺:“(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事 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人在作为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 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 (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 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 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则本人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人转让竞争性 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如果根据 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产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形,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 - 11 - 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 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 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 同、默契或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于2016年1月6日起通过二级市 场买入、协议转让买入加加食品股份,在此之前未买卖加加食品股票。 2、买卖股份数量 杨振2016年1月6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共买入117,777,653股。 3、交易价格区间及均价 时间 买入股数 价格区间 2016 年 1 月 6 日(二级市场) 936,053 7.43 元 2016 年 1 月 7 日(二级市场) 1,600 7.50 元 2016 年 6 月 22 日(协议转让) 116,840,000 6.43 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肖赛平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肖赛平于2016年6月22日通过协议 转让买入加加食品股份,在此之前未买卖加加食品股票。 2、买卖股份数量 肖赛平2016年6月22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共买入70,560,000股。 - 12 - 3、交易价格区间及均价 时间 买入股数 价格区间 2016 年 6 月 22 日(协议转让) 70,560,000 6.43 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子江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子江于2016年6月22日通过协议 转让买入加加食品股份,在此之前未买卖加加食品股票。 2、买卖股份数量 杨子江2016年6月22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共买入57,600,000股。 3、交易价格区间及均价 时间 买入股数 价格区间 2016 年 6 月 22 日(协议转让) 57,600,000 6.43 元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股份 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该承诺事项已 履行完毕。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承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 50%。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以上承诺。 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中国证监会(2015)18 号文的有关规定。 - 13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赛平):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子江):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4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14 - 附表一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长沙 股票简称 加加食品 股票代码 0026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振 湖南宁乡 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口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口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口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口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口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口 否√ 否对境内、境外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是否拥有境内、 回答“是”, 他上市公司持股5% 数 外两个以上上市 请注明公司 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拨 权益变动方式 (可 或变更口 间接方式转让口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口 继承口 赠与口 其他 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937,653股 持股比例:0.08%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116,840,000股 变动比例:10.14%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数量:117,777,653股 变动后比例:10.22% 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口 否√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口 否√ 否存在同业竞争 - 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是√ 否口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个月是否在 是 口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口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口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口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口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口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口 否 √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口 否 √ 关股份的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 振)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4日 - 16 - 附表二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长沙 股票简称 加加食品 股票代码 0026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肖赛平 湖南宁乡 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口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口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口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口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口 否√ 否对境内、境外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是否拥有境内、 回答“是”, 他上市公司持股5% 数 外两个以上上市 请注明公司 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拨 权益变动方式 或变更口 间接方式转让口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口 继承口 赠与口 其他 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70,560,000股 变动比例:6.13%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数量:70,560,000股 变动后比例:6.13% 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口 否√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口 否√ 否存在同业竞争 - 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是√ 否口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个月是否在 是 口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口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口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口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口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口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口 否 √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口 否 √ 关股份的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肖赛平)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4日 - 18 - 附表三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长沙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加加食品 股票代码 0026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杨子江 湖南宁乡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口 生变化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口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口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是口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口 否√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回答“是”,请注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回答“是”, 股5%以上 明公司家数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请 注 明 公 司 制权 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 政划拨或变更口 间接方式转让口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的新股口 执行法院裁定口 继承口 赠与 口 其他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24,840,000股 持股比例:2.16%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57,600,000股 变动比例:5.00%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数量:82,440,000股 变动后比例:7.16%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口 否√ 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口 否√ 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口 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1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口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口 否 √ 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否口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口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口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口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口 否 √ 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 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 是 口 否 √ 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 子 江)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4日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