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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04-2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7〕2-289 号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加加食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加加食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加加食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加加食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9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加加食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加加食品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第 2 页 共 9 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97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 股(A 股)股票 4,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964.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3,035.8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宁乡县支行开立

的账号为 585958290715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25.9558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509.84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3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03,450.75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233.19 万元;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35.35 万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72.31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4,586.1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05.5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529.2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第 3 页 共 9 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

 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

 沙)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 年 3 月 29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2 个超募资金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    3105014210000937    107,187,228.66   募集资金-酱油专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    3105014210000945          5,575.75   募集资金-茶油专项

中国银行宁乡县支行营业部                  585958290715          179,542.95       超募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68100100100512130     7,920,104.31       超集资金

               合   计                                      115,292,451.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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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日在民生银行办理大额存单 6,8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策略的转变,公司管理层认为郑州味业新建 3 万吨食醋项目

可行性发生变化,决定终止该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第 5 页 共 9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度
编制单位: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1,509.8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5.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586.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 万吨优
                       否             47,874.42    58,839.64           1,135.35       60,578.50            102.96    2015 年 4 月      9,068.00         否          否
质酱油项目
年产 1 万吨优
                       否             14,916.12    15,983.80                          16,484.60            103.13    2015 年 12 月     4,220.00         否          否
质茶籽油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62,790.54    74,823.44           1,135.35       77,063.10                                       13,288.00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13,900.00    13,900.00                          13,90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00




                                                                        第 6 页 共 9 页
收购阆中市王
中王食品有限         —             10,130.00        10,130.00                        9,623.00               95.00      —             1,116.47       是           否
公司 100%股权
郑州味业新建 3
                     —              9,850.00         9,850.00                                                       项目终止                 —      —           —
万吨食醋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37,880.00         37,880.00                      27,523.00                                         1,116.47
    小   计

    合   计          -            100,670.54        112,703.44      1,135.35       104,586.10                  -      -            14,404.47       -           -

                                                                  公司募投项目工业园区域属于山丘地貌,总占地 413 亩,地势起伏高差大且地理条件复杂,前期地面拆迁及平整难度
                                                                  较大,2011 年底启动地面工作后遇到 2012 年上半年时间长、雨量大的超常雨季,建设前期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对三
                                                                  通一平扫尾、地质勘探、桩基工程、隐蔽工程开挖均形成阻碍,建设施工断续进行,工期计划顺延。2012 年下半年完
                                                                  成上述工作阶段并开始进行地面建筑物分项施工,2013 年三季度建筑主体基本完工并同步安装设备,2014 年 1 月酱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油项目已投料酱油项目进入小试阶段,并于 2015 年 4 月顺利投产。茶油项目因茶籽收购季节(每年 11 月左右)及设
                                                                  备调试等影响,于 2015 年 12 月正式投产。
                                                                  报告期内酱油项目逐步释放,但为整体提升公司酱油产品质量,酱油项目新增产能优先用于逐步替换宁乡老厂产能,
                                                                  故新增产能未能达到预计效益;茶籽油项目,因茶油消费市场增速不如预期,茶籽油项目产能释放较缓,因此未能达
                                                                  到预计效益。
                                                                  由于募投项目原可研计划是公司上市报告期 2010 年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形和投资测算而制定,2012 年以来各方面发生
                                                                  较多的变化,公司根据这些变化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原计划投资额度偏小,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酱油、茶籽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计划”的议案》,
                                                                  拟使用超募资金分别对两个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其中对酱油项目追加投资 10,965.22 万元,对茶籽油项目追加投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067.68 万元,合计将使用超募资金 12,032.90 万元。募投项目建设工期比原计划顺延 10 个月以上,项目建设及产
                                                                  品业务没有出现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郑州加加味业 3 万吨食醋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经营策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建设。




                                                                       第 7 页 共 9 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用超募资金 13,900 万元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已于 2012 年 2 月
                                     份执行完毕;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 4,000 万,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已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执行完毕;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次会议,公司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的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30 万元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一次会议,将超募资金支付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款支付方式调整为:先采用公司自有资金
                                     垫付收购股权所需款项 10,130 万元,待 2013 年 3 月超募资金存款一年存期满时再以超募资金归还公司该笔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决定将存放于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的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全部取出, 将
                                     9,623 万元按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用于归还公司收购阆中市王中
                                     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先行垫付的流动资金。将 20,000 万元以定期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开设的专户;根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85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
                                     增资,由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建年产 3 万吨食醋项目;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决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分别对两个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其中对酱油项目追加投资 10,965.22 万元,对茶籽油项目追加
                                     投资 1,067.68 万元,合计将使用超募资金 12,032.90 万元;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及其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购买
                                     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开放式)3,000 万元、500 万元、1 亿元、4,000 万元;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
                                     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 3,000 万元;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2,000
                                     万元、8,000 万元;公司于 2014 年末收回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3,000 万元并获得收益,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收回公司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3,000 万元并获得收益;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收回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2,000 万元并获
                                     得收益,于 2015 年 03 月 16 日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2,000 万元,分别购买 2 份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收回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1,000 万元并获得收益;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收回
                                     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8,000 万元并获得收益;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收回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1,000 万元
                                     并获得收益。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民生银行办理大额存单 6,8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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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2012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14,404.7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超募资金专户(含大额存单方式)。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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