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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并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10-11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7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并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为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事宜以后续经各方进一
步协商,并签署的正式协议中的约定为准,目前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已经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与湖南朴
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和基金”)签署了《关于投资成立并
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双方拟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合作发起设立食品行业并购基金(以下
简称“并购基金”),主要用于投资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辣妹
子”)及其他具有良好收益前景的食品行业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现基于双方初步洽谈后的初步合作意向,形成本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
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仅作为双方意向性的意思表示,具体合作方案,尚需
另行具体约定。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并签署相关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南朴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WB497D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302B号
    成立日期:2017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王鑫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
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朴和基金的股东为长沙恒丰大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恒孚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丰翱。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朴和基金、
李丰翱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朴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并购基金的设立与发起
    基金发起人:由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各方的出资均为自有资金及通
过合法合规途径自筹的资金;其中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乙方作为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外执行合伙事务。
    投资目的:主要通过股权的方式投资于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金投资
决策委员会会议同意的其他具有良好收益前景的食品行业标的资产(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
    基金规模及出资比例:公司在并购基金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尚未最终确定,并
且公司不控制拟成立的并购基金。上述关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及出资时间、并购基金的盈利模式、投资后的退出机制及利润分配方案由双方协
商确定,以未来甲乙双方与其他投资人正式签署的并购基金协议为准。
    基金期限:经营期限暂定为 5 年,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营业执照颁发之日
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
    经营范围:对食品行业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投资限制:并购基金的投资业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直接或
间接开展向他人提供贷款、对外担保、房地产投资、捐赠及法律、法规以及合伙
协议明确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管理模式:乙方为并购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并购基金的日常事务;乙方应确
保委派等具备专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对并购基金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乙方承诺,其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办理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3、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甲乙双方尽快完成并购基金的发起设立事项,并尽快推进基金对于辣妹子等
标的资产的收购。
    4、保密
    除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双方应当对
本协议之内容及双方洽谈的过程及合作事宜进行保密。除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外,任何一方对外信息披露应当经得另一方委派的负责人之书面同意(包括但不
限于邮件、短信、微信等书面方式)。
    5、有效性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内容对协议双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仅为表达双方的
合作初步意向,具体事宜需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并购
基金协议及相关文件为准。
    如甲乙双方未在本协议签署后 90 日内形成最终的关于并购基金设立的相关
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
    因本框架协议及相关合作事宜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经一方提前 10 日通知另一方,可以解除本框架协议。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以并购基金投资辣妹子及其他食品行业非
上市公司中有良好收益前景的优质项目资源,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加快实
现公司战略目标。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并购基金的出资金额及比例
尚未最终确定,公司不控制拟成立的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影响有限,本框架协
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以下风险:
    1、并购基金的设立登记尚需工商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该基金的
设立注册及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与合作方仅就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签署框架协议,该并购基金尚未完
成出资和募集,存在募集资金不到位的风险;
    3、并购基金存在未能在存续期限内投资合适标的资产的风险;
    4、并购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额
投资回收期,同时并购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
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本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湖南朴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投资成立并购
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