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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合计10,546.37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差异等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1979号文核准,首次向中
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8,490.15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09.8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1年12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1〕2-3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建设项目”和“年
产1万吨优质茶籽油建设项目”2个项目,上述项目投资计划总额为62,790.54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该2个项目投资计划所需资金,超募金额为
48,719.3042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3月31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18 年 3 月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调整后投资总额
                                      资总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20 万吨优质酱油项目                47,874.42       58,839.64        61,840.75
年产 1 万吨优质茶籽油项目               14,916.12       15,983.80        16,484.6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790.54          74,823.44          78,325.35
归还银行贷款                              13,900.00          13,900.00          13,9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              10,130.00          10,130.00           9,623.00

郑州加加 3 万吨食醋项目                    9,850.00           9,85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7,880.00          37,880.00          27,523.00
合计                                     100,670.54         112,703.44         105,848.35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利息收入减
                                         募集资金余额                          合计
                                                          手续费支出
        中国民生银行股
                          310501421000
        份有限公司长沙                        -2,041.23         2,173.82          132.58
募集                          0937
            高桥支行
资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
专户                      310501421000
        份有限公司长沙                         -500.80           501.36               0.56
                              0945
            高桥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乡县支    585958290715        -1,111.48         1,129.45           17.96
超募          行
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    368100100100
                                               -910.89           913.88               2.99
专户    限公司长沙分行       512130
        湖南三湘银行股    007001020100
                                             10,225.90           166.38        10,392.28
          份有限公司        00000522
           合      计                         5,661.49          4,884.88       10,546.37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130万元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已支付转让价款的95%即9,623万元,尾款507万元未支付,是因为收购后原
厂需要费用进行部分技改,经双方沟通确定尾款无需支付,该收购事项已完成,
产生了资金节余。
       2、使用超募资金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增资,由其
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
营策略的需要,公司决定终止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
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2018
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用节余募集
资金10,546.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
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因公司日常经营中购进大宗原材料需要大额流动资金,为
尽量减少负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充分发挥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有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
资产负债率,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
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用节余募集资金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
项并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10,546.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
实际金额为准)。

    八、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加加食品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加加食品将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