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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及部分土地房产资产被查封的公告2018-06-02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5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及部分土地房产资产被查
                                      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或“公司”)于近日与中介
     机构专项检查公司银行账户及公司部分土地房产抵押情况发现,公司部分银行账
     户、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部分公司土地房产被查封。截止目前,公司尚
     未收到任何相关的法律文书。
         经公司及中介机构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向相关银行、法院了解知
     悉,前述账户、股权、土地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系因保全申请人向相关法院申
     请诉前财产保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及武汉市中
     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采取了司法冻结、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对
     部分子公司股权及部分土地房产资产采取了冻结、查封的诉前财产保全强制措
     施。特此进行公告如下:

         一、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根据公司及中介机构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共有16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被冻结账户余额为290.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被冻结账
序号 被冻结单位      被冻结开户行          被冻结账号       户内金额 申请冻结方
                                                            (万元)
                                    007**************355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                                  深圳兆邦基小
1.      加加食品                    007**************522        0
                       有限公司                                            贷
                                    007**************787
                                                                     深圳市雅美整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
2.      加加食品                    007**************522        0    体家居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乡县支
3.      加加食品                        180***********868
                   行经济开发区分理
                           处
4.      加加食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85******715、
                    公司宁乡县支行营       598******841
                            业部            604*****9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5.       加加食品                      190*************264
                    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90.45      吴刚
6.       加加食品   有限公司宁乡水晶   190*************028
                          城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310**********937
7.       加加食品   有限公司长沙高桥
                                         310**********945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8.       加加食品                        731*********708
                    公司长沙宁乡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9.       加加食品   公司大河西先导区     731*********205
                            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43************779
10.      加加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宁乡
                                        100************001
                          县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1.      加加食品                       368************130
                      公司长沙分行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   007**************522
12.      加加食品
                        有限公司       007**************787
          合计:                                -              290.45
         注: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收到的管辖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为准。

          二、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经公司及中介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企查查网站查询,得知
      公司持有的2家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被执行人持
 序 被冻结股权                                               有股权、其它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被执行人              申请冻结方
 号 的公司名称                                               投资权益的
                                                                 数额
      盘中餐粮油 深圳前海合
                              2018 粤 0391 执保           15396.12 万
1.    食品(长沙)有 作区人民法
                                  487-490 号                人民币    深圳市雅美
        限公司         院
                                                加加食品              整体家居有
      长沙加加食 深圳前海合
                              2018 粤 0391 执保          6000 万人民 限公司
2.    品销售有限 作区人民法
                                  487-490 号                  币
          公司         院
          注: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收到的管辖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为准。

          三、公司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经公司及中介机构通过宁乡市不动产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得知公司名下4宗
土地及19处房产被司法查封,具体如下:
序              资产                         执行    执行裁定    申请冻结
      被冻结人              权证号
号              类型                         法院      文号        方
1.     加加食品   土地   宁(1)国用***号
2.     加加食品   土地   宁(1)国用***号
3.     加加食品   土地   宁(1)国用***号
4.     加加食品   土地   宁(1)国用***号
5.     加加食品   房屋       7*******9
6.     加加食品   房屋       7*******7
7.     加加食品   房屋       7*******6
8.     加加食品   房屋       7*******5
9.     加加食品   房屋       7*******3
10.    加加食品   房屋       7*******1
11.    加加食品   房屋       7*******9
12.    加加食品   房屋       7*******8      深圳前    2018 粤    深圳市雅
13.    加加食品   房屋       7*******7      海合作   0391 执保   美整体家

14.    加加食品   房屋       7*******6      区人民 487-490 号    居有限公
                                             法院                   司
15.    加加食品   房屋       7*******5
16.    加加食品   房屋       7*******4
17.    加加食品   房屋       7*******3
18.    加加食品   房屋       7*******2
19.    加加食品   房屋       7*******5
20.    加加食品   房屋       7*******8
21.    加加食品   房屋       7*******9
22.    加加食品   房屋       7*******4
23.    加加食品   房屋       7*******5
     注: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收到的管辖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或通知为准。

       三、与本次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被冻结、部分土地房屋资产被查封有关
的涉诉事项
      目前公司通过冻结及查封等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方了解知悉上述情况冻结、
查封的事项,尚未收到任何法院的正式通知或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
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尚未对公司生产经
营及收支造成影响,目前公司能够通过其他一般户进行经营结算。但公司被冻结
银行账号涉及的事项可能引起与公司有借贷关系的金融机构的重点关注。
   2、上述部分子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存在冻结股权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
可能。
   3、上述公司被司法查封的土地、房产资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但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4、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或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
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消除风险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银行账号、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土地房屋资产被
查封事项,与申请冻结方进行和解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账户、股权和被查
封的土地房屋资产,并恢复正常状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9月2日专门发文《对民营企业依法慎用拘留、查封、
冻结等强制措施》,其中明确指出:“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
引起的涉诉纠纷或者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
严格把握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适用条件,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
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维持非公有制经济
主体的经营稳定。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
序进行,尽可能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产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向
相关保全申请人、法院、银行提请交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