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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1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7 日-3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9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振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4
人,代表股份 284,353,268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 41
人,代表股份数 13,575,615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
271,547,75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19%。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9 人,代表股份数 12,805,515 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6%。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11,899,125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比例为 87.6507%;反对 766,500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6462%;弃权 909,990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6.70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1,899,125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87.6507%;反对 766,500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6462%;弃权 909,990 股,占到参
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6.7031%。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270,777,653 股,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取消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11,778,725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比例为 86.7638%;反对 929,300 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比例为 6.8454%;弃权 867,590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6.39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1,778,725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86.7638%;反对 929,300 股,占到参加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6.8454%;弃权 867,590 股,占到参
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6.3908%。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涉及的承诺相关方杨振及关联方肖赛平、杨
子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0,777,653 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徐樱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