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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1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 [2011]1979 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0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90.155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1,509.8442 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并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1】2-3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1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制定了《加
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效率,调整
募集资金使用支付审批流程,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3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于 2012 年 1 月 29 日,由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兴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长沙
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乡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全部募集资
金纳入了联合监管机制。
       公司因经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的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共计
310,715,563.79 元全部取出,作如下安排:将 96,230,000.00 元按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用于归还公司收购阆
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先行垫付的流动资金;将 200,000,000.00 元存入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开设的
专户(账号:368100100100512130);将 14,485,563.79 元存入公司原已开设在中
国银行宁乡支行的专户(账号:585958290715),各专户均由公司与上述相关金
融机构及东兴证券相应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超额募集资金全部取出,根据经营需要存放到已开设在湖南三
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管专户(账号:00700102010000000522),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三湘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了审批手
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净额 111,509.8442 万元,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62,790.54
万元,其中用于“年产 20 万吨优质酱油项目”投资额 47,874.42 万元、用于“年
产 1 万吨优质茶籽油项目”投资额 14,916.12 万元,其余 48,719.30 万元为超额募
集资金。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专户中,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存单
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南粤银行深圳分行超募资金专户(账号:910001201900008965)、超募资金
定期存款专户(账号:910000205900000295)已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注销。兴业
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579739)已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
368100100200579610)已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
行超募资金七天通知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742342)已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
368100100200847550)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755)已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
368100100200847672)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512)已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
号:368100100200911271)已于 2015 年 01 月 12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
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465)已于 2015 年 03 月 11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
702532074)已于 2015 年 04 月 24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
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883)已于 2015 年 06 月 10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
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532339)已于 2015 年
09 月 17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2016 年对公大额存单第
12 期(1 年)》金额 68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06 月 29 日到期结息并注销。三湘银
行定期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00700102010000000787)已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
结息并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本公告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销户前余额                    备注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
                        310501421000
         股份有限公司                  1,329,587.70        0         销户
募集                        0937
         长沙高桥支行
资金
         中国民生银行
专户                    310501421000
         股份有限公司                    5,213.06          0         销户
                            0945
         长沙高桥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超募
         有限公司宁乡   585958290715   179,816.15          0         销户
资金
           县支行
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   368100100100    29,988.99          0         销户
         有限公司长沙     512130
             分行
         湖南三湘银行   007001020100
                                       132,356.79          0           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00000522

           合   计                     1,676,962.69        0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
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
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
息收入合计 10,546.3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集
资金专户因自 2018 年 5 月起被司法冻结,销户工作需在解除司法冻结后方可进
行。
    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解除司法冻结,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银行募集资金
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
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