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2019-11-1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等人员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
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
任杨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衡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
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刘素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所聘上述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
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能相应
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所聘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王彦武女
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意聘任姜小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所聘上述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
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能相应
的任职条件,所聘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独立董事:王远明 、何进日 。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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