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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
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李红
霞女士、张雷先生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所聘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我
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
李红霞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远明                   、何进日              。



                                                               2019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