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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关注函的公告2020-05-06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
【2020】第 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
《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0 年 4 月 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4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0 年 4
月 2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关注函》后,高度关注,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
各方对《问询函》、《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因相关中介机
构出具核查意见正在流程中,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关注函》,公司争取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问询函》、《关注函》书面回复及
相关资料,及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鉴于本次《问询函》、《关注函》涉及事项核查复杂,截至目前相关中介机
构出具核查意见还在流程中,部分材料盖章未完结。且正在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向
其主要纾困方获取相关支持文件。故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
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
函》、《关注函》,争取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关注
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
 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