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红霞(公司原董事长杨旭东已离职、副董事 长李红霞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336,743,55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231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 小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数 2,496,7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6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334,246,85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145%。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数 2,496,700 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7%。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分配政策>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专项报告>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1,859,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0161%;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98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334,196,853 股,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1,859,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0161%;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98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334,196,853 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0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董事杨衡山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回 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特别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赞成 336,056,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959%;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赞成 1,809,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2.4757%;反对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243%。 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胡峰律师、舒超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