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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加加: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 加加             公告编号:2021-02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集团”或“公司”) 于2018年4月28日
        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3),近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查
        询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司法冻结日期延长,详细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冻日期延长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解冻日期延长明细: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名               持有数量         司法冻结数量   司法冻结日   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
序号              股东及
       称                   (股)           (股)         期           到期日期    延至日期
                  一致行
                  动人

 1     杨子江        是        82440000.00    82440000.00   2018-03-14   2021-3-14   2024-03-10

 2     杨振          是       117777653.00   117777653.00   2018-03-14   2021-3-14   2024-03-10

 3     肖赛平        是        70560000.00    70560000.00   2018-03-14   2021-3-14   2024-03-10

       湖南卓        是
       越投资                                                            2021-3-14
 4                            216419200.00   216419200.00   2018-03-14               2024-03-10
       有限公
       司
                                                1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1、杨振先生分两个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17,777,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2%,
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了117,777,65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
    2、杨子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2,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累计被司法
轮候冻结了82,44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3、肖赛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累计被司法
轮候冻结了70,5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3%;
    4、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
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了216,419,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了解,就上列股份司法冻结期限延长的情况,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收到相关文书,控股股东回复其正对相关事项进行积极处理,
并承诺将积极与相关申请冻结方进行协商。
    若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未来被法院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
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说明函》。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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