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加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04-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的工
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
(四)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监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董监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
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
(二)薪酬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董监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方案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
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核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
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监事另外发放津贴 3 万元/人(含税)。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含税)。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的薪酬由年薪和绩效奖励(经营业绩考核)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
=年薪+绩效奖励。
(一)年薪: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和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
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考核目标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挂
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
标准(单位:人民币):
职务 年薪(含税)
总经理 60-120 万元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0-100 万元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经营目标完
成情况,按照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
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
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
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
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