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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关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 2021-07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到湖
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和长青”)的通知,
朴和长青与陆宁、海南合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海狸先生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世因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贝阔
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及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
朴”)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签订《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陆宁、海南合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海狸先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世因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贝阔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陆宁、海南合
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海狸先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创世因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贝阔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合称“投资协议”)。朴和长
青以货币资金方式向大连海朴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资后朴和长青持有大连
海朴 5%的股权。
    2021 年 8 月 30 日大连海朴完成工商备案变更登记,并取得大连市沙河口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一、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信息
    (1)名称:海南合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1J6D5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宁
    成立日期:2021-06-07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 39-1 号国寿大厦 2201 室-15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名称:海南海狸先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1J7W7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宁
    成立日期:2021-06-07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 39-1 号国寿大厦 2201 室-15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名称:上海创世因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2C7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瑛特齐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12-10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800 弄 4 号 413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名称:贝阔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NN7X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笑言
    成立日期:2017-03-30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456 弄 137-138 号 5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
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陆宁,自然人,大连海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各交易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形。上述各交易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051103309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40.119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宁
    成立日期:2012-07-17
    住所:辽宁省大连沙河口区成仁街 367 号 109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
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例
                                 73.2458
   1        陆宁                               陆宁                69.5835%
                            %
        海南合善企业管理         11.2686   海南合善企 业管理
   2                                                               10.7051%
        合伙企业(有限合 %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伙)
        海南海狸先生企业                 海南海狸先 生企业
   3    管理合伙企业(有       9.3905%   管理合伙企 业(有    8.9210%
        限合伙)                         限合伙)
        上海创世因特创业                 上海创世因 特创业
   4    投资合伙企业(有       3.2381%   投资合伙企 业(有    3.0762%
        限合伙)                         限合伙)
        贝阔管理咨询(上                 贝阔管理咨 询(上
   5                           2.8571%                        2.7143%
        海)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司
                                         湖南朴和长 青私募
   6                                     股权基金合 伙企业    5.0000%
                                         (有限合伙)
 合计                          100%                           100%
    大连海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1)增资方: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原股东:陆宁、海南合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海狸先
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世因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贝阔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增资架构
    朴和长青以合计 人民币 1,000 万元 认购大连海 朴新增的注 册资本人民币
7.0060 万元,超出部分人民币 992.9940 万元计入大连海朴资本公积,本次投资
完成后,朴和长青持有大连海朴股权比例为 5%。
    3、违约责任
    (1)一般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股东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的任何约定,即构成
违约。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由构成违约的每一方(“违约方”)所需承担的责任以
外,违约方应在收到各方中守约的其他方(“守约方”)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之日
起三十(30)日内改正该违约行为,因违约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违反而可能发
生或招致的损害、损失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以
及对权利主张进行调查的成本)向守约方进行赔偿。此种赔偿不应对守约方根据
适用法律赋予的或各方间关于该违约的任何其他协议产生的其他权利和救济造成
影响。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享有的权利和救济应在本协议废止、终止或履行完毕后
继续有效。
    承诺人违反其在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项下作出的承诺、陈述与保证或其他
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者任一承诺人在交易文件项下的陈述、保证存在虚假、不准
确或遗漏,而使守约方蒙受任何损失的,各承诺人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以保证守约方利益免受损害。
    (2)其他约定
    如因交割日前大连海朴已发生的事件引起或导致大连海朴的任何损失、负债、
责任、义务或债务(无论其为合同性质或其他性质的,但因履行交割日前已签署
的合同项下付款义务除外)、任何税费(包括因未缴纳税款导致的罚金及滞纳金)
或任何其他方针对大连海朴提出的权利主张,从而致使朴和长青承担任何合理发
生的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的,则承诺人应连带地就上述损失向朴和长青承
担赔偿责任,但已向朴和长青披露的除外。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及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参与设立的朴和长青的对外投资项目,属于朴和长青的正常
投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不在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投资过程中可能因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标的公司所处的市场形势发生变
化、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盈利能力下降,或者项目估值下
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朴和长青对外
投资的通知>》;
    2、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 、 变 更 登 记 核 准 通 知 书 (( 沙 市 监 ) 市 监 核 变 通 内 字 【 2021 】 第
0007389852 号);
    4、《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陆宁、海南合善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海狸先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创世因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贝阔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关
于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5、《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