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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李荻辉)2023-04-2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
    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
    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的股
    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出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
           本报告           以通讯                     续两次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期应参           方式参                     未亲自
董事姓名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加董事           加董事                     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李荻辉        9        3        6       0        0        否      4
    本人对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
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通过事先认真审阅议案等各项文件,主动向相关人员
问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
己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与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上,本
人对《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及资
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上,本
人对《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22 年 11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上,
本人对《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
独立意见;
     4、2022 年 11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上,
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12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上,
本人对《聘任周建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杨衡山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亚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刘素娥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换届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负责人》、《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了解公司劳
动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薪酬体制情况、绩效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了
解听取管理层、中基层员工等多方意见和诉求,向公司决策者提供
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事项。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提交的程序安排计划进行讨论;
对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进行总结;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
年报审计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
度续聘外部审计机构》、《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总结》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2022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
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2022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
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
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对外投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议案》等事项,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与相关人员及时交流,
通过多方验证后负责任地向董事会发表意见,同意相关议案内容。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对董事会审
议的各个议案认真审阅,对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观点,并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22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审部门等
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
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时
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职。
    3、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以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有效地履行职责,通过现场交流、电
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
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于需经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
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湖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
它相关文件,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感
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提供的积极支持和协
助。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社会公众股股东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电子
邮箱 627835084@qq.com。




                        独立董事(签名):李荻辉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