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集
体决策的结果,是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信心的体现,有利于切
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和激励作用,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存续期延长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
基础上延长 2 年,至 2021 年 2 月 6 日止。在存续期内,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
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 2 年期满前股票仍未出售完
毕,可在期满前 2 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陈俊发
汤山文
熊政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