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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12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及问询公司和董事会,对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
事前审查。
    2、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
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交易。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和了解有关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我
们对公司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俊发
                                                                  汤山文
                                                                  熊政平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