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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转让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价格公允、合理,
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我们同意出售惠州
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二、关于2019年度董事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
    为客观反映董事参与董事会工作所付出的劳动及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公司
结合目前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及深圳地区情况,确定了
2019 年度董事基本薪酬,该董事基本薪酬或津贴标准符合公司《董事、监事薪
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对董事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强化了董事勤勉尽责的
意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基本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及
同地区、同行业公司的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和激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有
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章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陈俊发
                汤山文
                熊政平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