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充分行使监事职
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在 2018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程序、
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第四届第四次 2、《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2018 年 2 月 4 日 现场方式
会议 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第四届第五次
2018 年 3 月 5 日 现场方式 量的议案》;
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四届第六次 5、《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 年 4 月 27 日 现场方式
会议 6、《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9、《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第七次
2018 年 5 月 18 日 现场方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
第四届第八次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 年 8 月 13 日 现场方式
会议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
3、《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
案》。
第四届第九次
2018 年 10 月 29 日 现场方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依法依规运作,重大事项审批权限和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得到
认真执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均勤勉、尽职,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认
为: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公司定期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4、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合理的、必要的经营业务,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
2
披露义务,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收购控股权、转
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
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7、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和报备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
度较为完善,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各项内幕信息管理规定均得到有效执行。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
大会会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