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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
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48450006 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合并)为-1,134,077,330.7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1,981,263.58 元,加
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149,332,471.21 元,减去 2018 年分配的 2017 年度现金
分红 44,721,168.90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47,369,961.27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8,818,204.63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 2018
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
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
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
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
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
出的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8 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
分红条件,同意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
分考虑了公司 2018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