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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1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改选及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鉴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
司股权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另《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自原
董事易平川辞去董事职务后,董事会尚空缺 1 名董事。公司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郝军先生、卿北军先生、唐伟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第四届董事会
推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及增补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年生先生、张堂容女士、陈士先生、
谢香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年生先生、张堂容女士、陈士先生、
谢香芝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岗位职
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之情形,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年生先生、张堂容女士、陈士先生、谢香芝女士为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闲置的
1,300 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能
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 1,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1,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陈俊发
                                                                 汤山文
                                                                 熊政平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