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 15:30;网络投
票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
1812-1816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年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李志江、罗小艳、李驰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明、黄海霞、罗平、李志君、
胡建国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国投”)
于2018年11月15日签署的《关于收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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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协议》中关于委托表决权的约定,股东李志江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股
份(即26,434,249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控股股东宏泰国投行使。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317,126,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90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29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82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317,086,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5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4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
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126,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2《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126,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2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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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126,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126,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126,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筑天佑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126,3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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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韦少辉律师、易文玉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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