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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05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拟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0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
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4 日


                                    1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 1812-1816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登载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2
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
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0 年 8 月 19 日 17:00 前传至
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
1812-1816 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46(信封请注
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0 年 8 月 19 日 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含)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 1812-1816 号公司证券事务
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锦宇、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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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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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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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
  1.00                                                    √
            议案》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

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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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营业执照号码/
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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