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
形。
二、关于2020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
悉并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2020 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2020 年半年度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2020年上半年,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除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外,公司及子公
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2)2020年上半年,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
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综上,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之情形。
独立董事:陈俊发
汤山文
熊政平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