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杭州橙思众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信立传视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信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号)。
公司股东杭州橙思众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信立传视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信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 2020
年 8 月 6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8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56%)。
    2020 年 11 月 4 日,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达到时间过半节点,公司
于同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截
止 2021 年 2 月 2 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未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1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960,519      2.97%       25,960,519      2.97%

橙思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98,122       1.10%       9,598,122       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362,397      1.87%       16,362,397      1.87%

                 合计持有股份       15,176,920      1.74%       15,176,920      1.74%

信立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11,210       0.64%       5,611,210       0.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5,710       1.09%       9,565,710       1.09%

                 合计持有股份       8,558,413       0.98%       8,558,413       0.98%

信传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64,216       0.36%       3,164,216       0.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94,197       0.62%       5,394,197       0.62%
    注:1、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因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成就,且有
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881,141,619 股缩减至 874,505,619 股。因此,上述股东持股比例以总
股本 874,505,619 股作为计算标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股东未减持公司股
份属于个体行为,未违反其减持相关承诺。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