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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且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潘兰兰女士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江华先
生为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结
束。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