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马传刚)2021-04-2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马传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本人自2020年10月12日经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2020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
2020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缺席董事 现场出席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3 2 1 0 0 否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0年
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 2020年10月12日 同意
第一次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薪酬
第五届董事会
2 2020年12月2日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第三次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
1
则,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和主持了1次会议,选举出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专门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充分利用法律专长,对公司重大事项,从法律理论和应用实践的角
度,给予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监
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有关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知识,使公司董监高
及相关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升,推动公司构建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
等知情权。
2、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最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则、
指引、公告的学习,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
相关的文件,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提高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
3、关注媒体关于公司及LED行业、广告传媒行业的相关报道,以督促公司进一步
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进一
步丰富作为独立董事的知识架构,深入了解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利,加强上市公司法律
制度研究,帮助公司更好地提升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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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方向,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做出了应尽的责任。
在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
管人员的沟通,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645320118@qq.com
特此报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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