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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进展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4日、2020
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
高资产的流动性,公司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开展应
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
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拟不超过3年(含3年),控股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国投”)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息偿付无偿提供差额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开展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号)。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确保本专项计划的顺利发行和实施,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出具《承诺函》为宏泰国投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75号)。
    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介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聘请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为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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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广发证券“广发证券-万润科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
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308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现将
无异议函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对“广发证券-万润科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专项计划”)《广发证券-万润科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广发
证券-万润科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件符
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
断或者保证。广发证券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
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广发证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
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
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广发证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
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
动失效。
    五、广发证券应当在每期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
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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