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为保障控股子公司深圳万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 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满足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昆明阳光”)、上海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恒”)、 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翠璟”)与湖北金控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控”)开展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业务,湖北金控向 万润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昆明阳光、上海源恒、万润翠璟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 万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由公司向湖北金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对上述业务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元。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0号)。 根据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万润能源下属子公司昆明阳光、上海源恒、万润翠璟向 湖北金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对上述业务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湖北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 1 下简称“宏泰国投”)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规定,湖北金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因融资租赁业务的授信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因董事邓志坚在湖北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宏泰国投任职,董事长李年生、 董事张义忠、谢香芝在宏泰国投任职,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4、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决。 6、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关联方湖北金控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号)。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2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东来大厦 17 层 F 号 法定代表人:张炜 股权结构: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系公司三级控 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新能源产品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元) 15,429,857.66 20,336,006.93 负债总额(元) 4,947,655.83 8,308,631.62 2 净资产(元) 10,482,201.83 12,027,375.31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元) 3,087,115.78 2,819,622.23 利润总额(元) 1,735,568.36 1,639,807.17 净利润(元) 1,613,935.62 1,545,173.48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2 月 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 2999 弄 262 号 2 层 法定代表人:盛文 股权结构: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系公司三级控 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节能设备科技、机电设备科技、太阳能设备科技、计算机科 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安装、维修,暖 气设备、通风设备、照明器材、制冷设备、地暖、环保设备、太阳能设备维修、 销售、安装(以上除特种设备),合同能源管理。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元) 6,675,477.86 11,008,702.77 负债总额(元) 773,630.69 3,897,565.38 净资产(元) 5,901,847.17 7,111,137.39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元) 2,227,471.23 1,966,930.14 利润总额(元) 294,806.43 1,254,489.14 净利润(元) 280,066.11 1,209,290.22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2 月 25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3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富华路 29 号 5 幢 12-5# 法定代表人:鲁强 股权结构:万润能源持有 70%股权,重庆众通翠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 理服务;照明器材、制冷设备、地暖、环保设备、锅炉的研发及销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可后经营)。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元) 45,409,306.46 42,677,380.81 负债总额(元) 50,676,878.77 48,250,201.47 净资产(元) -5,267,572.31 -5,572,820.66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元) 3,612,366.86 5,426,089.59 利润总额(元) -2,099,641.67 -466,047.52 净利润(元) -1,508,078.76 -305,248.35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万润翠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昆明阳光、上海源恒、万润翠璟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万润科技为昆明阳光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权人(主合同出租人):湖北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承租人: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债权本金 450 万元。 保证范围: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 务即租赁本金、利息及手续费、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 4 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承租人 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〇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二)万润科技为上海源恒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权人(主合同出租人):湖北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承租人:上海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债权本金 350 万元。 保证范围: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 务即租赁本金、利息及手续费、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 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承租人 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〇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三)万润科技为重庆翠璟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权人(主合同出租人):湖北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承租人:重庆万润翠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债权本金 1,200 万元。 保证范围: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 务即租赁本金、利息及手续费、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 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承租人 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〇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另,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为深圳万润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情况如下: 5 担保权人(主合同出租人):湖北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承租人:深圳万润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债权本金 1,000 万元。 保证范围: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 务即租赁本金、利息及手续费、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 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承租人 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〇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 项。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万润能源下属子公司昆明阳光、上海源恒、万润翠璟向湖北金控提供 担保主要是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该笔交易有利于万润能源下属子公 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湖北金控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 元,公司向宏泰国投实际借款余额为 2 亿元。 八、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万润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能有 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控 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或者反担保等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6 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 情形。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因债权 人湖北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事 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万润能源下属子公司昆明阳光、上海源恒、万润翠璟 与湖北金控开展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万润能源下属子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其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行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时履行了回避义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万润能源下属子公司昆明阳光、上海源恒、万润翠 璟向湖北金控提供担保事项。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 265,000 万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4,541 万元,占公 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的担保总余额(即尚未实际发生的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为 0 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之情形。 7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