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
认可意见。
2、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
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