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万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材料,现对
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和了解有关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
德。我们对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