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2 年 12 月 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