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
悉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公司 2022 年度提供担保情况
(1)2022年度,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除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其它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2)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议程
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
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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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
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
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四、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证。
五、关于2022年度董事报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报酬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所处地区、2022年度经营
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
董事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董事、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所处地区、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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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营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发放,符合
《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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