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凯文德 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李永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朱大年(签字): 谢 丰(签字): 钱明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