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教育: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0-04-27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37,954,335.04 元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0,736,267.12 元;2019 年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197,750.15 元,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60,664,184.13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形式为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 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公司分红比例是“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
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当年出现亏损;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0%的重大投资;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现金分红的数额。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实
现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954,335.04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50,736,267.12 元,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
定 2019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
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
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