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独立意见
1、本次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已履行了相应的
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
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钱明星(签字):
朱大年(签字):
谢 丰(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