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文教育 股票代码:0026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付家窑丁 2 号宅佳丁香酒店 3 层 301-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稻香湖路 36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 文教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凯文教育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导致的,属在同一实际 控制人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 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 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 得股份的除外”的规定,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 1 具核查意见。 2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持股计划 ..................................................................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2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 17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8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1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2 3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凯文教育 指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门兴海科 北京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指 技 北京市京门房地产开发公司 八大处控股 指 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海国投 指 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海淀区国资委 指 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京门兴海科技受让海国投持有的八大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控股 51%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付家窑丁 2 号宅佳丁香酒店 3 层 注册地址 301-306 法定代表人 鞠虹 注册资本 4,42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24409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企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 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产品设计;出租办公用房;出 经营范围 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4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稻香湖路 36 号 通讯方式 010-82614265 控股股东名称 海淀区国资委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海淀区 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为: 海淀区国资委 100% 京门兴海科技 (二)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 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淀区国资 5 委所控制的部分核心企业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 1,000,000 万元 1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 保障性住房投资、收购、租赁;组织保障 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 610,000 万元人 2 性住房建设;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后出售 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民币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创 600,000 万元人 技术交流;科技企业孵化;投资管理;投 3 新发展有限公司 民币 资咨询;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 联创瑞业(北京)资 417,000 万元人 4 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币 软件开发;出租办公用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主营业务 京门兴海科技成立于 1992 年 7 月,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 商品房;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 (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181,519,381.18 182,029,543.77 172,972,883.67 174,083,603.20 股东权益 -36,673,160.78 -36,166,845.19 -34,952,058.29 -33,784,234.75 归属于母公司所 -36,673,160.78 -36,166,845.19 -34,952,058.29 -33,784,234.75 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120.20% 119.87% 120.21% 119.41%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 - - -2,520.00 净利润 -506,315.59 -1,214,786.90 -1,167,823.54 -539,675.95 归属于母公司股 -506,315.59 -1,214,786.90 -1,167,823.54 -539,675.95 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1.39% 3.42% 3.40% 1.61% (三)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6 是否取得其他 国籍及长期居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的居留权 鞠虹 董事长 11010219********** 中国北京 否 李志奇 总经理 11010819********** 中国北京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 北京市广 货、文化用品、建筑材料、纺织品、五金交 域方圆商 40 万元人 1 100% 电;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 贸有限责 民币 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 任公司 维修家用电器、钟表。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海淀区国资委在境内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其控股 企业持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54.49%的股份,持有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35.22%的股份,持有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9.98%的股 份,持有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125%的股份、持有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12.59%的股份和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39.26%的股份。 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受让海国投持有的八大处控股 51%股 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8.84%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八大处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海 淀区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实现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京门兴海科技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未来八大处控股拟将所持有的凯文教育 172,519,294 股股份(占凯文教育总股份 数量的 28.84%)相应的股东权利委托给海国投,最终以海淀区国资批复和签订 的《股权托管协议》为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海淀区国资委批准同意,取得海国资发【2020】229 号批 复。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受让海国投持有的八大处控股 51%股 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8.84%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京门兴海科技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京门兴海科技通过八大处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8.84% 股份。 三、《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市京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 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八大处控股 51%股权(下称“转让标的”);乙方拟 受让上述转让标的。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 双方协议以八大处控股 2019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1%为股权转让价格,即 650,776,711.2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伍仟零柒拾柒万陆仟柒佰壹拾壹元贰角)。 2、支付方式 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作为首付款,剩余款项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 (四)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未来八大处控股拟将持有的凯文教育的全部股份托管至甲方。托 管完成后,甲方全权负责行使八大处控持有凯文教育全部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权利和身份性权利,乙方和八大处控股不再以股东身份参与 凯文教育相关工作,不承担经营风险以及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托管事项生效及 9 具体内容将以乙方及/或八大处控股与甲方另行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为准。 (五)协议的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签订,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八大处控股间接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中有 8,100 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1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资金总额为 65,077.67112 万元,资金来源为北京海开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借款,借款金额为 625,776,711.20 元,分次提款,无担保,自每笔借款实际付款日起 6 个月,年利 率为 6%,按日计息,并于归还本金时一次性支付借款期间利息,利随本清。 1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来 12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的发展规划,不排除 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除日常生产经营之外的出售、合并、与 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 人的组成的计划。后续如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单方面 对上市公司章程提出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治理的需要, 需要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 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 在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期间,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 做出如下承诺: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 提供担保。 (三)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14 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际学校运营与管理和素质 教育服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上市公司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为规范未来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 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竞 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 2、在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不 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积 15 极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4、在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上述承诺持续 有效且不可撤销; 5、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因违反该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为规范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 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3、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因违反该 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6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 行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上市公司已公 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 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7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 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8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货币资金 25,821,817.96 26,151,866.97 16,688,789.72 17,639,357.81 应收账款 -2,362,500.20 -2,362,500.20 -2,204,484.20 -2,204,484.20 预付款项 60,000.00 其他应收款 144,152,429.24 144,152,429.24 144,152,729.24 144,012,729.24 存货 10,654,292.33 10,654,292.33 10,654,292.33 10,654,292.33 流动资产合计 178,266,039.33 178,596,088.34 169,291,327.09 170,161,895.18 长期股权投资 59,117.91 59,117.91 59,117.91 59,117.91 固定资产 1,077,915.04 1,122,740.71 1,190,457.98 1,250,225.54 无形资产 2,116,308.90 2,251,596.81 2,431,980.69 2,612,364.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3,341.85 3,433,455.43 3,681,556.58 3,921,708.02 资产总计 181,519,381.18 182,029,543.77 172,972,883.67 174,083,603.20 应付账款 5,731,026.74 5,731,026.74 5,731,026.74 5,731,026.74 预收账款 10,327,600.00 10,327,600.00 应付职工薪酬 3,366.15 3,366.15 3,366.15 3,366.15 应交税费 -7,320,540.38 -7,320,540.38 -7,320,540.38 -7,317,644.39 其他应付款 203,951,089.45 203,954,936.45 204,011,089.45 203,951,089.45 其他流动负债 5,500,000.00 5,500,000.00 5,500,000.00 5,5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8,192,541.96 218,196,388.96 207,924,941.96 207,867,837.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218,192,541.96 218,196,388.96 207,924,941.96 207,867,837.95 实收资本 44,250,000.00 44,250,000.00 44,250,000.00 44,250,000.00 资本公积 21,158,875.84 21,158,875.84 21,158,875.84 21,158,875.84 19 盈余公积 8,564,792.16 8,564,792.16 8,564,792.16 8,564,792.16 未分配利润 -110,646,828.78 -110,140,513.19 -108,925,726.29 -107,757,902.75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36,673,160.78 -36,166,845.19 -34,952,058.29 -33,784,234.7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73,160.78 -36,166,845.19 -34,952,058.29 -33,784,234.75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总计 181,519,381.18 182,029,543.77 172,972,883.67 174,083,603.2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 - - -2,520.00 其中:营业收 - - - -2,520.00 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71,685.11 1,167,823.54 537,155.95 506,115.59 其中:营业成 - - - - 本 税 金及 附 1,416.85 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360,959.67 1,219,778.26 590,387.85 565,321.40 财务费用 -54,648.75 -59,205.81 -89,274.56 -51,954.72 三、营业利润(亏 -1,271,685.11 -1,167,823.54 -539,675.95 损以“-”号填列) -506,115.59 加:营业外收 入 63,547.92 减:营业外支 出 200.00 6,649.71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 ”号 -1,214,786.90 -1,167,823.54 -539,675.95 -506,315.59 填列) 减:所得税费 用 五、净利润(净亏 -1,214,786.90 -1,167,823.54 -539,675.95 损以“-”号填列) -506,315.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 59,600.81 52,354.72 55,513.75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 流入小计 59,600.81 52,354.72 55,513.75 支付给职 工以及为职工 48,000.00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 项税费 13,223.99 支付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 -9,463,077.25 1,002,922.81 389,649.82 951,535.73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9,463,077.25 1,002,922.81 1,012,759.72 流出小计 389,649.82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9,463,077.25 -950,568.09 -957,245.97 -330,049.01 额 二、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 9,463,077.25 -950,568.09 -957,245.97 -330,049.01 额 加:期初现 金及现金等价 16,688,789.72 17,639,357.81 18,596,603.78 26,151,866.97 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 26,151,866.97 16,688,789.72 17,639,357.81 25,821,817.96 额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未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声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的说明; (九)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 于规范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十二)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镇宝泉三街 46 号院 4 号楼八层 电话:010-83028816 联系人:杨薇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鞠虹) 年 月 日 2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鞠虹) 年 月 日 25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 北京市 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凯文教育 股票代码 002659 信息披露义 北京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 务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务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28.84%的股份。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拥 务人是否对 是 □ 否 √ 是 □ 否 √ 有境内、外 境内、境外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两个以上上 他上市公司 数 数 市公司的控 持股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披露前,信息披露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发生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种类: 间接控制 份变动的数 变动数量: 172,519,294 股 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 28.84% 例 26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 协议转让 式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 在持续关联 交易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 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 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 条规定的情 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源 是否披露后 是 √ 否 □ 续计划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变动, 是否聘请财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股份转让 务顾问 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规定,可免于聘请财 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27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及批 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 是 □ 否 √ 相关股份的 表决权 28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门兴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鞠虹) 年 月 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