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7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
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提名肖琳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裴蕾女士和李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钱明星(签字):
朱大年(签字):
谢 丰(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