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教育: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文教育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绍林 联系电话:0731-84727099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峰 联系电话:0731-847270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是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现场查询 0 次,每月银行发送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不适用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向培训对
象重点讲解了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要求,有助
于上市公司后期合法合规地开展融资活
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2021 年 4 月,凯文教育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聘请西部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自
2021 年 4 月起承接原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事项
解决措施
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3、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限售的承诺
4、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
型保险产品、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 是 不适用
州华美未来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华
软大程新动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凡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5、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6、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7、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减
是 不适用
持的承诺
8、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
是 不适用
控股以及新中泰关于对外担保的承诺
9、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承担
是 不适用
办学损失的承诺
10、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1、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关
是 不适用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是 不适用
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13、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函
14、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少
是 不适用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5、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承
是 不适用
诺
16、江苏新中泰桥梁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与印度桥相关项目履约保函相
否 参见注 1
关的全部资金和对应的资金成本费用的
承诺
3
注 1:公司于 2017 年将桥梁钢结构业务下沉至江苏新中泰桥梁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泰),
并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将新中泰 100%股权出售给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售事项
完成后,与桥梁钢结构业务相关的权利义务由新中泰承担。2021 年原涉及境外的印度桥项目出现履
约保函纠纷,公司须按约定履约,通过保证金扣除等方式向南京银行垫付了保函本金和利息共计人
民币 51,190,919.23 元。同时按照前期约定,上述相关事项造成的损失最终均由新中泰承担,公司第
一时间发函要求新中泰按照协议约定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前向公司偿付上述款项。就该笔款项偿还
事宜,新中泰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承诺最晚不
迟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向公司返还 51,190,919.23 元和相应的资金成本费用。
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收到新中泰应向公司偿还的全部款项 53,456,100.04 元,其中本金
51,190,919.23 元,资金成本费用 2,265,180.81 元。资金成本费用按照新中泰出具的《承诺函》的约定,
以当期实际返还本金*实际资金使用天数*利率(年化利率 6%)/360 计算(起算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 年 4 月,凯文教育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聘请西部
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经各方协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商一致,凯文教育与中信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与西部证
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之持续督导协
议》。西部证券委托陈绍林先生、高峰先生作为此次持
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绍林 高 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