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凯 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 司提交的有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黄乐平(签字): 高 峰(签字): 袁 佳(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