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律伦)2020-04-16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在 2019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
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19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19 年度中,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 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号
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1 2019 年 3 月 8 日 同意
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三
2 2019 年 3 月 20 日 同意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3 2019 年 8 月 7 日 同意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4 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同意
项
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9 年 12 月 14 日 同意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
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意
管理人员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10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
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有关制
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
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积极有效的履行
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
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关注公司高管人员
队伍任职情况,并对照规定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时对公司人才引进、
薪酬制度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五、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平时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局以及公司以各种方式
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邮箱:zllhp@126.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年,本人将
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