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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美大: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明)2020-04-16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在 2019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
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19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19 年度中,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   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号

        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1                                      2019 年 3 月 8 日             同意
        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三
 2                                     2019 年 3 月 20 日     同意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3                                     2019 年 8 月 7 日      同意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4     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同意
       项
 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9 年 12 月 14 日    同意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
 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意
       管理人员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10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
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有关制
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
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积极有效的履行
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
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
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及
高管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工
作评价和考核等工作,并对公司考核标准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813531975@qq.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0年,本人将
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