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77,081.7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3%;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356.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16%。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度末总股本646,051,64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
387,630,988.20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
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
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
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
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
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
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目
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
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
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