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08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
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
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5、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
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6、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210人,注册
会计师19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首席合伙
人为胡少先,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晋波、朱逸宁,从业经历见后。
(三)业务信息
2020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收入 30.6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为包括 529 家上市公司(含
A、B 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所在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具有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徐晋波,主任会计师助理、高级合伙人,2000 年 7 月起
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年限 21 年。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娇,高级经理,2008 年 1 月起至今在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13 年。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1:徐晋波,主任会计师助理、高级合伙人,2000
年 7 月起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年限 21 年。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朱逸宁,高级经理。2007 年 7 月起至今在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14 年。
(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
施。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进行了
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业务
的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
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其各方面均能够满足
公司的审计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业务
的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
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其各方面均能够满足
公司的审计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
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