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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美大: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2023-02-1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美大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
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培飞、徐建龙、钟传良、徐红、张江平、许水良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美华、龚刚敏、
朱加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美华                     靳   明                     张律伦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