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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金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5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锦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萍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76,815,442.34               1,374,813,230.45                             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7,445,986.40                     665,307,914.64                          0.3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541,484.94                      -19.49%          113,463,565.69                   -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87,798.38                      -50.34%           15,313,157.51                  -40.7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869,118.12                    -74.41%            2,355,546.94                  -89.6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3,161,061.06                  84.1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31.25%                      0.11                -4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31.25%                      0.11                -42.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5%                    -1.85%                    2.30%                  -1.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公司补助的主要项目为育林基
                                                                                                 公司补助的主要项目为育林基
                                                                                                 返还。除了育林基金返还外,多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036,125.62 数政府补助与主营业务关系不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直接,获得与否尚看具体情况,
                                                                                                 获得时间亦较难把握,容易对业
                                                                                                 绩产生明显波动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02,431.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0,946.28

合计                                                                             12,957,610.57                 --



                                                                                                                                  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65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省将乐县林
                    国有法人              70.32%     97,516,040        97,516,040 质押                 48,736,000
业总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国有法人               2.50%      3,468,000         3,468,000
户

将乐县林业科技
                    国有法人               1.98%      2,744,524         2,744,524
推广中心

詹建洪              境内自然人             1.09%      1,508,600                  0

山东金达源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403,900                  0
有限公司

李夫兰              境内自然人             0.24%        327,749                  0

福建省将乐县物
                    国有法人               0.20%        271,436          271,436
资总公司

李明光              境内自然人             0.17%        240,300                  0

丁小玉              境内自然人             0.16%        219,574                  0

陈文清              境内自然人             0.14%        193,6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詹建洪                                                                  1,50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8,600

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                                                   403,900 人民币普通股             403,900

李夫兰                                                                   327,749 人民币普通股             327,749



                                                                                                                    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李明光                                                                 240,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300

丁小玉                                                                 219,574 人民币普通股          219,574

陈文清                                                                 19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600

李庆                                                                   173,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100

赖清清                                                                 166,820 人民币普通股          166,820

王祥                                                                   159,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700

刘光礼                                                                 156,702 人民币普通股          156,70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其
明                                 他不详。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58,432,652.47,比上年同期减少43.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支付了收购腾荣达项目尾款等费用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44,363,771.39,比上年同期增加226.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种苗公司的销售收入增加,销售货款未及时
收回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20,332,858.40,比上年同期增加191.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造林、抚育工资款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数为31,870,279.60,比上年同期增加35.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规模购买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等所
致。


应付账款期末数为44,627,361.54,比上年同期减少68.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支付了收购腾荣达项目尾款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数为6,408,258.07 , 比上年同期增加604.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预收了松脂货款、预收木材款等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数为272,205.92,比上年同期减少52.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期初应支付的税费所致。


应付利息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551.93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利息所致。


利润表项目:


销售费用 期末数为4,414,821.19 , 比上年同期增加82.05%,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提取的道路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期末数为31,015,933.28 , 比上年同期增加70.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
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期末数为318,977.12, 比上年同期增加370.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等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期末数为1,516,663.45, 比上年同期增加1162.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了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营业利润期末数为2,319,000.86 ,比上年同期减少89.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期末数为13,480,995.88, 比上年同期增加256.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补助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
加。


营业外支出期末数为342,439.03,比上年同期减少50.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各类捐赠及补助与去年同期相比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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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所致。


利润总额期末数为15,457,557.71,比上年同期减少41.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期末数为180,946.28,比上年同期减少56.3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了政府奖励金所得税所致


净利润期末数为15,276,611.43,比上年同期减少40.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数为15,313,157.51 ,比上年同期减少40.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
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期末数为0.11 ,比上年同期减少42.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期末数为0.11,比上年同期减少42.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3,357,042.54 ,主要原因是去年报告期内收到育林金返还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期末数为146,731,896.05,比上年同期减少74.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2013年资源扩
张购买林木资源较多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期末数为3,295,750.30 ,比上年同期减少53.2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了政府奖励金所得税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期末数为22,884,385.32,比上年同期增加1080.75%,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内公司扩大规模购买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等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20,000,000.00 ,主要原因是去年报告期内增加了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期末数为129,830,000.00 ,比上年同期减少51.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贷款金额比上年同期
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期末数为29,087,498.00,比上年同期增加262.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到期的银行本金及利息等费
用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期末数为69,106,376.52,比上年同期增加62.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到期的银行本金及利息等费
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数为60,723,623.48,比上年同期减少73.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到期的银行本金及利
息等费用所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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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5月开始筹划重大事项,并于5月2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开始停牌,于2014年6月11日确认该
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1日开市时起停牌,承诺争取在2014
年7月1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
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7月11日前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申请股票
自2014年7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于2014
年9月9日开市起复牌。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
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审计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盈利预测审核;评估机构正
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正在继续开展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及相关申报材料制
作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上述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重组预案为: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
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神州农业、厦门亚
纳、中小企业(天津)创投、Fortune、德
成创富、兴迅集团、绍兴同禧、上海慧玉、
银河鼎发、吉林生物、天津泰达合计持有
的连城兰花 80%股权,其中:(1)以发行
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神州农业持有
连城兰花 24.4051%股权,其中以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神州农业持有
19.0052%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神州
                                                                              详见刊登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巨丑资讯
农业持有连城兰花 5.3999%股权;(2)以
                                                                              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金森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连城兰花 40.9948%股
                                        2014 年 09 月 09 日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权,其中包括:厦门亚纳持有连城兰花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
20.1129%股权,中小企业(天津)创投持
                                                                              产重组预案》
有连城兰花 6.9655%股权,绍兴同禧持有
连城兰花 3.592%股权,上海慧玉持有连
城兰花 3.1405%股权,银河鼎发持有连城
兰花 2.87355%股权,吉林生物持有连城
兰花 2.87355%股权,天津泰达持有连城
兰花 1.4368%股权;(3)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连城兰花 14.6001%股权,其中包括:
Fortune 持有连城兰花 6.7043%股权,德
成创富持有连城兰花 4.1428%股权,兴迅
集团持有连城兰花 3.753%股权。2、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拟向将乐金鼎卓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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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投资合伙企业、将乐金鼎万钧投资合伙
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的 25%,不超过 2.83 亿元;募集配套资
金部分中约 2.125 亿元用于支付购买资产
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相关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1、自金森林业
                                                       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金森
                                                       林业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
                                                       金森林业回购
                                                       其持有的该等
                                                       股份。2、承诺
                                                       并保证现时或
                                        福建省将乐县                    2012 年 01 月 01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将来均不会直                                   正常履行
                                        林业总公司                      日
                                                       接或者间接地
                                                       以任何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
                                                       营、合资、联营
                                                       或拥有在其他
                                                       企业的股票或
                                                       权益等方式)从
                                                       事与金森林业
                                                       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构成
                                                       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以避


                                                                                                                   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免对金森林业
的生产经营构
成现实或可能
的同业竞争;保
证不进行与金
森林业相同或
类似的投资,不
经营有损于金
森林业利益的
业务;保证不向
其他在业务上
与金森林业相
同、类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
业、其他经营实
体或个人提供
专有技术或提
供销售渠道、客
户信息等商业
秘密;保证不利
用对金森林业
的控股关系进
行损害金森林
业及金森林业
其他股东权益
的经营活动;将
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因任何原
因可能引起的
与金森林业及
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的同业竞
争,如果将来有
从事与金森林
业及其控股子
公司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之
商业机会,其及
其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无偿
将该商业机会
让给金森林业
及其控股子公


                                                       1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对于其直接
或间接控股的
企业,其将通过
控股地位和派
出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事、高
管)使该等企业
履行与本公司
相同的前述义
务,保证不与金
森林业同业竞
争;如违反以上
承诺导致金森
林业及其控股
子公司遭受直
接或者间接经
济损失,其将向
金森林业及其
控股子公司予
以充分赔偿或
补偿。3、将尽
量减少、避免与
金森林业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
间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
免的任何业务
来往或交易均
应按照公平、公
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应按市
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并按
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对于
能够通过市场
方式与独立第
三方之间发生
的交易,将由金
森林业与独立
第三方进行;与
金森林业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


                                                        1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均以签订书面
合同或协议形
式明确约定,并
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以向公司
拆借、占用公司
资金或采取由
公司代垫款项、
代偿债务等方
式侵占金森林
业资金,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
金森林业以及
金森林业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
益;如违反以上
承诺导致金森
林业及其控股
子公司遭受直
接或者间接经
济损失,将向金
森林业及其控
股子公司予以
充分赔偿或补
偿。4、自常青
林业设立至金
森林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
存在的任何因
出资问题而导
致的金森林业
的任何费用支
出、经济赔偿或
其他损失,本公
司将无条件对
金森林业承担
全部连带赔偿
责任,且无条件
放弃所有涉及
金森林业的追
偿权利。5、若
金森公司改制


                                                       1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之前拥有
的林木资产存
在权利瑕疵而
导致我公司出
现出资不足的
情形,我公司将
全额补足;若该
等林木资产存
在权利瑕疵而
引发争议或潜
在纠纷,我公司
将承担因此所
造成的金森林
业的任何直接
或间接的费用
支出、经济赔
偿、补偿或其他
损失;本承诺函
不可撤销。6、
营林公司转让
给福建省将乐
县腾荣达林业
有限公司的林
木资产权属清
晰,任何可能因
权利瑕疵问题
引起的争议,所
造成金森林业
的任何费用支
出、经济赔偿和
其他损失,由我
公司承诺全部
赔偿或补偿责
任。7、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如(金森林业)
实际代管林面
积超过 26,000
亩, 或者登记
在发行人名下
实质上属于村
集体或私人所
有的林权面积


                                                        1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债转林之代
                                                  管林除外) 超
                                                  过 7,630 亩,则
                                                  超过部分所造
                                                  成发行人的损
                                                  失均由我公司
                                                  向发行人补偿
                                                  "。8、就万森林
                                                  业租赁房屋承
                                                  诺―同意发行
                                                  人在该房屋租
                                                  赁合同到期时
                                                  进行续租, 续
                                                  租期间我公司
                                                  不进行转让该
                                                  房屋所有权或
                                                  其他妨碍租赁
                                                  使用的事项,被
                                                  政府拆迁除外。
                                                  租赁价格以当
                                                  时当地市场的
                                                  房屋租赁价格
                                                  为准。

                                                  自金森林业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通过林业总公
                                                  司和物资总公      2012 年 01 月 01
                                   将乐县财政局                                               正常履行
                                                  司持有的金森      日
                                                  林业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
                                                  金森林业回购
                                                  其持有的该等
                                                  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无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1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6.87%   至                        -0.04%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000   至                          4,600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812

                                            虽然报告期木材生产经营形势保持良好,但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超出预期,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为确保公司的经营规模,森林收购在规模速度上较快。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5